公路客運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核算
五、 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公路客運企業每月計提的折舊,應通過編制《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來完成。各月計算提取折舊時,可以在上月計提折舊的基礎上對上月固定資產的增減情況進行調整后計算當月的折舊額。
當月固定資產應計提的折舊額=上月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上月增加固定資產應計提的折舊額—上月減少固定資產應計提的折舊額。
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借記“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貸記“累計折舊”。
筆者認為,對公路客運企業全額抵押經營模式下營運車輛計提的折舊額,不應計入當期營業成本,而應沖減“長期負債”。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收取承包車輛全額抵押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長期應付款—全額抵押承包車輛押金”,同時,在“長期應付款”科目下增設“全額抵押承包車輛折舊”明細科目,作為“全額抵押承包車輛押金”的抵減科目,將全額抵押經營模式下營運車輛提取的折舊借記“長期應付款—全額抵押承包車輛折舊”,貸記“累計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