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專題輔導
一、什么是公文
1、公文的含義:所謂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廣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在公務活動中所用的文字材料。廣義的公文專指法定公文。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列出的十三類公文。這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2、公文的特點主要有:(1)法定性;(2)政策性;(3)實用性;(4)實效性;(5)規范性。
3、公文的基本功用。
(1)頒布法規,傳達指示;(2)反映情況,請示工作;
(3)聯系工作,商洽公務;(4)宣傳教育;
(5)依據憑證。
二、公文的種類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3年11月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我國現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分12類13種:①命令(令);②議案;③決定;④指示;⑤公告、通告;⑥通知;⑦通報;⑧報告;⑨請示; 10 批復; 11 函; 12 會議紀要。1996年5月中央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我國現行的各級黨的機關公文有14種:①決議;②決定;③指示;④意見;⑤通知;⑥通報;⑦公報;⑧報告;⑨請示; 10 批復; 11 條例; 12 規定; 13 函; 14 會議紀要。
這里面不同的是什么呢:96年的取消了命令,議案換成了決議。93年把公告和通告規為一類。在96年的時候呢又進行了細分,劃分為通報和公報兩個文種。并新增了條例和規定。這樣的話共14個文種。
到XX年國務院又頒布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的種類又重新進行了劃分,現在我們所用的公文處理規定,就是國務院XX年頒布的。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逐一介紹。
(一)命令(令)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大家經常聽到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36主席令。
(二)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關于對黨內記大過處分的決定
(三)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比如:關于申請人才大廈維修經費的請示。
(十)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2、公文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