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國稅系統“效能建設年”活動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6)過錯追究制。工作人員由于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在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過錯,致使國家、集體、人民利益遭受損失,對其追究行政和經濟等責任,視過錯行為輕重,實施批評教育、扣獎、告誡、誡勉、待崗等處理,制度要明確過錯種類、細化責任追究,確保追究到位。
(7)績效考評制。堅持量化考核與評議考核相結合,靜態考核與動態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部門與考核個人相結合,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要重點考評國稅干部工作實績,激勵和督促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解決機關內部工作任務輕重不均、工作待遇平均主義以及鐵飯碗、鐵交椅等阻礙效能提高的突出問題,努力構建優褒劣貶、勤獎懶罰,能上能下的效能考評激勵體系。
2、突出六個重點
一是監督檢查貫徹落實省、市局重大決策情況;二是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三是監督檢查各單位職能分工、職責到崗到人情況;四是監督檢查稅務人員信守職業道德、遵守工作紀律情況;五是監督檢查單位和個人工作效率、限時服務情況;六是監督檢查單位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3、解決五個問題
浮:指作風飄浮,只注重形式,不講究實效。工作有布置無檢查;辦事拖拉,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等行為。
散:指單位領導班子缺乏凝聚力和戰斗力,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規范;紀律不嚴,以及遲到、早退、管理松懈等行為。
阻:指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省、市局和縣(市)局黨組的重大決策置之不理、落實不到位的行為。
亂:指不依法辦事,置法律政策于不顧,稅收執法中擅開口子或變通政策等失職、瀆職、越權行為。
腐:指“吃、拿、卡、要、報”,“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單位和個人以權謀私、以稅謀私,以及對下屬單位或人員的嚴重不良行為制止不力或姑息縱容的行為。
4、實現四個轉變
一是工作作風向公仆型轉變;二是辦事節奏向效能型轉變;三是稅收執法及行政管理行為向公開化、規范化、法制化轉變;四是推動反腐糾風工作向有效治本轉變。通過四個轉變進一步樹立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國稅形象。
(四)、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的方法步驟
1、思想發動、組織準備階段(4月底前)。搞好發動、統一認識,才能為“效能建設年”活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市局于今天召開動員大會,就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進行動員和部署。各單位要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采取多種形式層層進行思想發動。要緊密聯系國稅干部的思想實際,深入開展政治理論學習、黨紀政規學習、先進典型學習,要認真組織學習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講話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文件精神;學習總局、省局、市局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市局、各縣(市)局統一下發的相關制度、規章;學習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人員涉稅違規違紀若干問題行政處分暫行規定》、中紀委《關于各級領導干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監督制約的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稅務系統中共同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市局《關于在全市國稅系統開展向蘇瑋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等有關文件。要用勤政廉政標兵等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跡教育干部,提高敬業奉獻意識和勤政廉政自覺性。要重點圍繞突出六個重點、解決五個問題、實現四個轉變,認真搞好專題教育討論,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努力使全體國稅干部在思想上達到“四個明確、一個提高”,即:明確效能建設的含義與范圍;明確效能建設的指導思想;明確加強效能建設的重要意義;明確自己提高工作效能的職責和任務;提高全體國稅干部參與效能建設活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各單位要統一制定學習計劃,集中組織學習討論不得少于10天,要統一規定個人自學內容和完成的時間要求,要統一建立單位(部門)效能建設專用會議記錄簿和個人專用學習筆記本,每人寫心得體會不得少于8篇,各單位統一組織學習體會交流不得少于3次。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建立組織體系,設立效能投訴中心。各單位的工作方案、領導小組名單、投訴電話,一并于3月30日前報市局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