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生活水平
① 《近代中國人口和耕地再估計》,《中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1期。
清代的畝產,我們選擇乾嘉之際為基本時段。此時清朝盛世已走向末端或者說業已終結,但因社會還未遭到足以引起急速逆轉的重大政治、軍事變故的影響,在經濟上,包括農業生產,按照慣性滑動的趨勢,仍維持著較高水平。據表6,水稻單季最高出谷5—6石,一般3—4石,也有2石左右或更少一些,綜合平均應在3石上下,若種雙季稻,高的可達9石、10石,多數5—6石,亦有不足5石或4石左右,清代的雙季稻較之明代得到很大的推廣,技術上也有一定進步,平均畝產應高於明代平均數,約6石左右。稻麥二熟,或稻與雜糧二熟,高的7—8石、5—6石,3石以下的亦有,平均4石。南方旱地以漢中盆地為例,一年一熟是0.7—0.8石,一年兩熟在2石上下。漢中盆地旱作農業的生產條件,在南方各地中屬於中等水平,考慮到不少邊疆地區還有一年一熟的,我們采用了略高於明代的數字,即平均畝產1.5石,這不至於太離譜。
據閔宗殿教授的研究,明清兩代是我國歷史上雙季稻種植的繁盛時期,清代在明代的基礎上,又大大超過明代。大概有90%的地區是在清代發展起來的。又據閔教授的統計,在各省種植雙季稻的州縣中, 比例最高的福建,種植量約占整個州縣數的56.6%,其次是廣東、占48.9%,江西41%,中國臺灣26.6%,再次是廣西、安徽、浙江,分別是占15.7%、11.6%和11.5%。但也有一些省份,特別是像湖北、湖南、四川,清代均屬產糧大省,也是商品糧的重要產地,可雙季稻的種植比例不高,僅占9.6%、3.9%和o.6%。另如江蘇也祗有2.8%,綜合南方12省,種植雙季稻的州縣是159個,約占全部912個州縣數的17.4%。按照閔教授的統計,再考慮到159個州縣中,有68個縣的最早記載在我們斷限的嘉慶以後,雖然最早記載的年代不等於最早種植的年代,不過也不排斥有一部分是在嘉慶後種植的。另外,即使記載有雙季稻,也不等於該州縣的全部或大部耕地都在種植了。以我家鄉浙江上虞為例,那裹早在嘉慶時已明確記載種植雙季稻。上虞自然環境是北靠杭州灣,西邊有曹娥江流經入海,東北便是著名的夏蓋湖圍墾區,南部則系丘陵地。湖區地勢低,祗種一季稻,海邊和曹娥江入海一帶屬沙地,除曬鹽外種植旱作,南邊丘陵坡地旱作也占有相當比重,真正能種植雙季稻的,直到民國時,還不到其中的2乃。根據以上情況,我把雙季稻的耕地定在15%,另稻麥、稻雜連作估30%,單季稻占28%,旱作地27%,都是根據民國時的數據適當匡估出來。據此,清代單季稻和旱作地的比例都較明代減少了,特別是單季稻,減少的比例還相當大,反映了清代農業的進步。按照以上確定的比例,南方各省的平均畝產約計為(15%6) + (30%4) + (28%3) + (27%1.5)=3.345石,調整為3.35石。
清代北方地區農業的進步,更多表現在兩年三熟制,這與平原地區井灌的普及有著重要的關系。在陜西關中平原,甚至出現了兩年十三收的間套復種法。①此外像水稻種植地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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