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辦公室工作規范
6、車輛出區原則上要報經分管主任批準,領導安排用車要事后向分管主任報告。出區所支出路橋費、加油費等一事一報,必須在返回后一周內按財務制度提請報銷,不得久拖不報或多事一報;否則不予報銷。
7、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因私借用公車,須報經分管主任批準,并由借車者負擔汽油費等一切費用。嚴禁私自駕車外出,未經批準私自用車的,由駕駛員按外出所耗燃油費的5倍交納費用。
8、駕駛員工作日不得飲酒,嚴禁酒后駕駛。酒后駕駛者,第一次內部通報,第二次停止駕駛員工作,本人自找崗位1個月內調出辦公室。
9、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駕駛,確保安全。私自用車或因違章駕駛造成責任事故的,除按交通部門處理意見辦理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個人負擔。
(十五)保衛工作規范
保衛科擔負維護區委機關辦公區內部治安秩序的重任,其職責任務在于防范制止犯罪分子的沖擊、偷盜等破壞活動,保衛重點、要害部位和機關干部職工的安全,維護機關內部正常的辦公和治安秩序。
1、加強門衛值勤。值勤人員要提高警惕,認真履行職責,負責守衛好辦公院安全保衛的第一道防線,確保機關安全。
(1)大門實行晝夜值班制度執勤,白天位于大門處,夜間在室內。值勤人員負責搞好往來人員和車輛分流,對外來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
(2)值勤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標志,文明執勤。機關人員上下班時,值勤人員必須于上班前10分鐘站崗,坐崗到位,上班10分鐘后撤站崗,下班前10分鐘再上站崗。執勤人員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做與值班無關事情。
(3)外來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區委辦公院內或在院內停留。對外來聯系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要請其先出示證件或介紹信,進行登記,保衛人員電話聯系取得接待人同意后,方可進入。
(4)嚴禁商販等外來人員進入機關院內。對來機關回收廢舊物品的人員,以及在辦公區施工的人員,要審查許可后方可入內,并落實其具體聯系人員。
(5)各類物資出門一律實行憑證登記制度。大門值勤人員必須按規定對進入機關的行人、車輛、物資進行登記,嚴格盤查不明身份人員、車輛和物資。對阻撓、干擾門衛執行公務者,要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不聽勸阻者,有權采取處置措施。
(6)值勤人員要與辦公室值班人員保持密切聯系,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遇到緊急情況機智靈活果斷處置。
(7)堅持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必須將當班執勤情況向接班人介紹清楚,并做好值班登記。
2、加強治安巡邏。保衛人員要不定時對辦公區院內進行巡邏,夜間要加大巡邏密度。
(1)對巡邏中發現的有強行上訪跡象人員、身份不明人員、外來推銷收購人員等行跡可疑人員要進行重點盤查。
(2)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通知有關單位采取防范措施,并報告分管領導采取相應措施。
(3)凡夜間11時后進入機關的人員(包括機關人員),要進行登記,并經保衛人員許可后進入。
(4)對夜間十點鐘以后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可進行盤查,對拒不接受盤查者將扭送到公安機關審查;
(5)在發生一般案件和刑事案件時,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采取措施。
3、穩妥處置信訪問題。對來機關上訪人員,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上訪人員來機關一律到信訪接待室,對集體上訪者,講明政策后引導到指定地點,及時報告領導和信訪部門;個別上訪人員需到院內,由保衛人員帶到單位,待辦理完后,領出辦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