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一是建立群體性事件預警機制。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員隊伍和信息網絡,加強分析研判,及時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特別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二是建立群體性事件苗頭排查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明確責任單位,超前做好防范工作。三是建立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加強備戰演練,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確保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能夠依法果斷處置。四是建立群體性事件責任追究機制。堅持把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納入干部考核體系,建立落實領導責任的制度保障。對由于自身原因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因處置不當激化矛盾、擴大事態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講究方式方法,提高處置水平。總的原則是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按程序辦事。在具體處置中,要持十分慎重的態度,采取多種手段,既要強調領導親臨一線,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又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真正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既要堅持疏導方針,又要堅持原則,不能違背政策亂開口子,還要明確指出一些行為的違法性;既要防止激化矛盾,強調慎用警力,又要對局勢的變化有充分估計,備足警力,該出警時果斷出警,有效控制事態;既要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又要嚴厲處置打砸搶行為,嚴厲打擊插手群體性事件的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要善于總結經驗教訓,研究群體性事件發生發展的深層次原因,不斷提高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完善“大防控”格局,努力提高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
堅持嚴打方針,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各級政法機關要牢固樹立長期堅持嚴打方針的思想,真正把嚴打方針貫徹到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各個環節。要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以及有組織犯罪、“兩搶”等侵財型多發性犯罪。繼續實行掛牌督辦和領導盯案制度,做到命案必破。要把全國“十運會”的安全保衛工作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強化落實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好“治危除患”專項行動,徹底清繳散落社會的非法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確保全運會安全。要加強對新形勢下刑事政策的調查研究,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必須嚴厲打擊,對具有法定從輕條件的應依法從輕處理,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確,可捕可不捕、可起訴可不起訴、可判可不判、可勞教可不勞教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著眼于依法從寬處理。要進一步擴大社區矯正試點的范圍,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建立公檢法司共同運作,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提高矯正質量,努力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扎實推進防控體系建設,著力提高治安防控水平。要繼續組織實施《常州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總體方案》,在全市織密防控網絡、消除防控盲區、提高防控效能,進一步完善“大防控”格局。一是強化街頭路面防范,有效壓降“兩搶”案件的發生。二是完善小區防范,配備相應的技防設施,切實組織好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動,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提升單位內部防范,通過貫徹落實修改后的內保條例,全面推廣落實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提高防范水平。四是做好出租房屋、中小旅館、建筑工地和各類市場的治安管理,對出租房屋,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將治安責任落實到房主身上;對中小旅館,要強化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健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提高發現、控制違法犯罪人員的水平;對建筑工地和各類市場,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經營、誰負責”,落實治安管理責任,依法嚴格檢查、嚴格管理。五是加快技防建設步伐,技防建設重點要由城市向農村延伸,由街頭路面向后街里巷延伸,由重點單位向學校、醫院、工業園區延伸,從而對整個社會面實施全方位、全天候的治安動態監控,真正形成科技防范的“天羅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