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
58 專利技術
。1)承包人應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任何材料、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等方面因侵犯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和其它有關費用。但如果此類侵犯是由于遵照發包人的要求或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或技術條款引起者除外。
(2)發包人要求采用的專利技術,應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包人則應按發包人的規定使用,并承擔使用專利技術的一切試驗工作。申報專利技術和試驗所需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3)發包人應對承包人在投標中和合同執行過程中提交的標有密級的施工文件進行保密,應保障文件中涉及承包人自身擁有的專利等知識產權不因發包人的疏漏而遭損害。若由于發包人的責任或其人員的不正當行為造成對承包人專利和知識產權的侵害,則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賠償損失。
59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條款及其它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監理人,建議的內容應包括建議的價值、對其它工程的影響和必要的設計原則、標準、計算和圖紙等。監理人收到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后應會同發包人與有關單位研究后確定。若建議被采納,需待監理人發出變更指示后方可實施,否則承包人仍應按原合同規定進行施工。若由于采用了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則發包人應酌情給予獎勵。
60 合同生效和終止
60.1 合同生效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他們的授權代表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公章后,合同生效。
60.2 合同終止
承包人已將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給發包人,且保修期滿,發包人或被授權的監理人已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中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閱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詞語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是(填入發包人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人是(填入監理人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4)主體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伲ㄌ钊牍こ堂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①(填入單位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示例,供參考)
。1)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