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應用文寫作(三)
容易脫離主題的另一種情況是執筆人缺乏“主心骨”。在起草過程中聽到一點“新精神”,領導的某次講話,頂頭上司的一些議論,或看到中央的某個文件,就想緊跟,把與主題無關的內容硬塞進自己起草的文件中,因而沖淡了主題,這是一種“唯上”不“唯實”,處處跟“風”的思想毛病。對“新精神”應作具體分析,如果它與自己所草擬的文件有關,而且是正確、深刻、貼切的,吸收進來確實能增強文稿的深度和色彩,就應采納。如果與主題無關,不論哪個文件,都可置之不顧。
二是要盡可能把與主題有關的觀點和材料寫進去。機關應用文,特別是比較重要的文件,多是集體創作。有的要反復研究,多次修改,才能定稿。因此除一些小型文件外,對初稿并不要求寫成完美無缺的成品,而是希望在不脫離主題的前提下,盡可能把所掌握的材料、觀點寫進去,把各個方面考慮到,并在結構上安排好。修改,最怕內容不充實,缺乏深刻、生動的典型材料,主要部分空洞單調,觀點缺乏堅實的依據,沒有充分說服力的初稿;而歡迎基礎素材豐富,思想觀點明確的初稿。因為有了眾多的典型材料,又用觀點串了起來,修改就容易得多,最起碼是有了修改的基礎,只要再進一步綜合歸納、刪繁就簡,就可出成品。如果沒有充實的內容,還得進一步搜集補充材料,這就要困難得多。有時在搜集材料的過程中,某些思想有了深化,原先起草的初稿還得推倒重來。
有的同志擔心素材多了,文稿會哆嗦冗長,因此盡量少寫情節,少用事例,這種擔心是可以理解的。現在,不少同志寫文章一下筆就洋洋灑灑,不顧實際需要,盡力拉長篇幅,因此長而空、長而亂的文稿比比皆是,使人感到厭倦。但如果內容充實,能解決實際問題,即便文章長一點,人們也是愛讀的。象全國黨代表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兩萬三千多字,六大部分,七十條,人們并不嫌長。相反,某些空洞的短文,也并不因為它短,人們就愛看。文章的好壞,不在長短,而在內容。即使是內容充實,也要根據需要能短則短,這一點應當在起草初稿時就十分注意,把那些與主題無關或關系不大的內容排除在外,把一些重復的事例篩選歸并。但這并不是說,不允許多寫一點從不同側面說明主題的觀點和事例,只要不重復,盡可能從不同角度用事實說明問題,正是機關應用文求之不得的。特別是初稿材料盡量多一些,盡可能從各個不同角度去論證主題,即使文字長一些也無關緊要。如果修改時感覺太長,刪掉就是了。
有的只負責起草文件某一部分的同志,擔心使用材料多了會超過一定篇幅限度,喧賓奪主。如果隨心所欲不顧需要,想什么就寫什么,當然是集體寫作中所忌諱的。但如果自己負責的一部分,內容豐富,緊扣主題而又互不重復的典型材料較多,那就應當盡可能寫下來,應當是越充實越好。如果因為這一部分比較充實有說服力,而喧賓奪主,最好的辦法不是象羅丹那樣把巴爾扎克塑像的“完美的手“砍掉,而是使其它部分也充實起來,這樣就把“喧賓奪主”變成了“眾星捧月”,使主題更突出,文件更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