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應用文寫作(三)
有的同志對一些社會上流行過的典型事件和一些背景情況,總以為自己知道別人也一定知道,常常寫得很簡單,甚至一筆帶過,使人看了往往不能立即理解。這是因為對讀者的需要不了解。因此,該說的一定要說清楚,說充分,特別是讀者不熟悉的背景情況,一定要交代明白。
盡可能把與主題有關的材料寫進初稿,并不是說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不需要選擇,不需要壓縮,不需要改進,統統原封不動地編排進文稿中,更不是說只要與主題有關,不問典型與否,不管篇幅多長,都應寫進去。而是說,在特定的體例和要求下,在有限的篇幅內,盡可能多用一點典型材料。這樣做對修改有好處,即使長一點也是利大于弊。
三是初稿最好一氣呵成。每個人的寫作習慣不同,有人喜歡字斟句酌,從頭到尾一步步寫下來,初稿出來就差不多了。有人則比較粗放,一落筆就不愿打住,總是盡快搞出草稿,然后再修改。還有的作者把篇幅較長的文稿分成幾部分,哪一部分成熟就寫哪一部分,然后湊成一篇。很難說哪一種辦法就絕對的好。每個人都可根據自己的習慣和所寫文件的特點去做,但就多數情況來說,初稿最好一氣呵成。一氣呵成既可爭取時間,給修改審定在時限上留了余地,又使文章有可能通達順暢,首尾一氣。對起草者來說,一旦草稿完成,就有一種放下重負的輕松感,導致心理的穩定和精神的愉悅,可以進一步激發寫作欲望,增強把文件修改得更好的信心。與此相反,如果提起筆來,在某些字句和個別材料上,前思后慮左顧右盼,過多地費功夫推敲斟酌,就有可能截斷已經理順了的文思,讓某些完全可以超越的小型障礙絆住了“進軍”的步伐,最后拖延了時間,擾亂了文氣,因小失大。魯迅就不贊成“十步九回頭”的寫法,他在《致葉紫》的信中說:“十步九回頭的作文法,是很不對的,這就是在不斷的不相信自己——結果一定做不成。以后應該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寫下去,不管修辭,也不要回頭看,……在創作的途中,一面煉字,真要把感興打斷的,我翻譯時,倘想不到適當的字,就把這字空起來,仍舊譯下去,這字待稍暇時再想。否則,能因為一字,停到大半天。”
有的同志寫文件,總希望一次成功,這種想法是好的,對少數寫作經驗豐富而所寫的又是小型的類似《通知》等文件,也不是不能做到的。但是,對多數文件來說,一稿成功的情況是極少的。希望一稿成功就必須字斟句酌,其結果往往不是快而是慢了,也容易出現紕漏。特別是一些大型的重要的文稿,初稿就想很完善是難以做到的,如果一氣呵成,即便是粗糙一些甚至有這樣那樣的不足,只要不離主題,所掌握的材料和觀點也寫進去了,就可起到失小得大、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全局上就爭取了主動。因為初稿的任務并不是提供完美無缺的成品,而是給進一步充實提高打下一個較好的基礎。當然作為起草者,不論是單獨執筆還是合作草擬,都應全力以赴,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量把交給自己的任務完成得好一些。
要做到初稿的一氣呵成,最重要的是事前的充分醞釀,力爭使觀點材料爛熟于心,融匯貫通,同時要排除一切干擾,靜下心來。如果遇到重大障礙需要翻閱某些資料或找人請教時,也要緊扣問題,不要被資料中某些新奇的但與需要無關的內容迷住,分散了精力。在向一些同志請教時,也要避免東拉西扯,盡可能引導對方和你共同思索解決難題,邊議邊構思邊聯句,議完了,這一段也等于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