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釋義
本標準規定會議紀要的標識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自定。位置同“文件式”發文機關標識方法一樣,即距版心上邊緣25mm。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此類會議紀要的其他要素本標準只作了原則規定,即如果會議紀要具有本標準規定的要素,那就按本標準對該要素的規定辦。
12式樣
a4型公文用紙頁邊及版心尺寸見圖1;公文首頁版式見圖2;上報公文首頁版式見圖3;公文末頁版式見圖4;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l見圖5;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2見圖6。
為方便從事公文處理的同志準確理解和掌握本標準,在標準說明之后附有6張公文式樣。其中第一張附圖標識了a4型公文用紙頁邊及版心尺寸;第二張附圖標識了公文首頁的版式排布;第三張附圖標識了上報公文首頁的版式排布;第四張附圖標識了一般公文末頁的版式排布;第五張附圖標識了兩個機關聯合行文時公文末頁的版式排布;第六張附圖標識了多個機關聯合行文時公文末頁的版式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