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寫作要求
會議紀要的特點:
1.紀實性
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的主旨、議程、決議等概括整理成文的,對會議基本情況是紀實性的。會議紀要的撰寫者,不能變更會議議定的事項,不能隨更改動會議上達成的共識和形成的決議,更不能對會議內容進行隨意的評議。
2.提要性
會議紀要與會議紀錄不一樣,不是有言必錄,而是提要性的,將會議中重要的情況,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決策意見簡明扼要地陳述出來。
(二十三)會議紀要的種類
按照會議的性質,會議紀要可以分為:
1.決定性會議紀要
決定性會議紀要對與會單位具有指示和指導作用,具有決定的性質。因為它反映的是會議的結論性意見,具有較強的政策性。這種會議紀要必須經過大會討論通過,才能發(fā)布。
2.情況性會議紀要
情況性會議紀要,只起讓與會單位了解會議進程和基本情況的作用,它反映的是會議的基本情況。
按照會議內容和會議形式劃分,會議紀要還可分為座談會會議紀要、工作會議紀要、辦公會議紀要、聯(lián)席會議紀要、專題性會議紀要等多種。
(二十四)會議紀要的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由標題、成文日期、正文三個要素構成。
1.標題
會議紀要的標題一般由會議名稱和文種兩部分組成。
2.成文日期
會議紀要成文日期一般加括號標注在標題之下正中位置。也有的標寫在正文之后。
3.正文
正文是會議紀要的主要部分。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1)會議紀要的開頭。一般要寫明會議的概況,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主持召開會議的單位、開會地點、參加會議的人員以及會議的議題等。有的還寫會議程序和概述會議總的情況。這一部分要寫得簡明扼要。
(2)會議紀要的主體。記述會議的要點,主要寫清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說明議題。主要是提示會議的宗旨,中心議題,內容不易多寫,文字要高度概括。第二,分析形勢,研討問題。主要是闡述會議討論的重大問題,或者是對工作情況的基本估計,總結經驗,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這一部分常在段落或層次之首冠以“會議認為”或“與會代表一致認為”作為提挈語。第三,闡述會議結果。這是會議紀要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闡述會議討論的意見,形成的決議,作出的決定,提出的要求,需要采取的措施等等。這部分常在段落和層次之間冠以“會議要求”、“會議決定”、“會議強調”等詞語作為提挈語,以引出會議的主要精神。寫這一部分常用的結構方式有:
歸納式。就是對會議內容進行分類整理,劃分出一個一個問題,把每個問題作一個部分,大的部分之間還可以再分小的部分,每個部分的前面可以加序號,也可以加小標題。然后再按內容的自然順序或者邏輯順序排列起來。規(guī)模較大,涉及問題較多的會議,一般采用此法寫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