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寫作要求
公文的印制工作一般由發文的具體辦公部門承擔。
印發時間不同于發文時間,這是指公文開印的具體時間。
印發機關時間位于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占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在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的反線是指版記中各要素之下都要加一條反線,相互隔開,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于公文最后一頁,版記的最后一個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五)公文的印裝規格
國家標準《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1999),不僅對公文的構成要素及格式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對公文的印裝規格也有詳細說明。下面就依照國家標準《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內容,對公文的印裝規格加以介紹。
1.公文用紙的規格
公文用紙要采用國際標準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97㎜*210㎜(長*寬)。
公文用紙的頁邊(留空處)與版心的具體尺寸為: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1㎜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1㎜
版心尺寸為:156㎜*225㎜(不含頁碼)
2.公文排版的規格和要求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以3號字高度加3號字高度7/8的距離為一基準行),每行排28個字。
要做到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合乎標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3.印刷要求
公文應雙面印刷,頁碼要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公文中未作特殊說明的圖文項目,顏色均為黑色。
4.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后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平訂釘鋸與書脊的距離為3㎜~5㎜;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四角成90度,無毛茬或缺損。
(六)行政公文的寫作要求
行政公文寫作是指公文文本的起草、修改和定稿。行政公文的寫作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 熟悉行文規則
行文規則,也稱行文原則,是指在執行公文行文制度時應當遵循的準則。XX年8月24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行政公文的行文規則。下面予以簡單介紹,這是公文寫作時特別應注意的。
(1)少而精地行文
行政公文的行文應當確有需要,注重實效,堅持少而精。可發可不發的公文不發,可長可短的公文要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