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寫作要求
3.批轉或轉發其它機關公文的通知
對其它機關發來的反映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或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公文,可用制發通知的形式下發有關機關。批轉是對下級機關呈送的公文而言的,轉發則是對上級機關、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的公文而言的。
4.告知事項的通知
這是為使有關機關和人員了解某一事項而制發的通知,這類通知為知照類公文。會議通知、設置或取消機構的通知、設立獎項的通知、人事任免通知等等,都屬告知事項的通知,在日常工作中這類通知的使用機會較多。
(二十八)通知的一般寫法
1.標題
通知的標題的寫作有三種方式:
(1)發文機關的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重要通知的標題,一定要具備這三個要素,使人一看就能大致知道通知的內容。
(2)事由和文種構成。
(3)文種“通知”作標題。這種通知,一般僅限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些非重大事項的通知。
情況特殊的通知,在標題中應寫明,如“緊急通知”、“補充通知”、“聯合通知”等。
2.主送機關
通知的主送機關一般有兩種寫法。一種是主送機關有一個或兩、三個,這種情況,可將幾個機關的名稱全部寫上。另一種是主送機關很多,屬普發文件,這種情況采用概括的寫法。
3.正文
通知正文的基本內容,應該包括發布本通知的根據和緣由;通知的具體事項;落實通知的要求等。其中,通知的具體事項是正文的重點內容。這是通知的一般寫法。由于通知的種類不同,在寫法上又略有差異。
發布性通知寫法較簡單,先用一兩句話概述發文理由,再說明所發文件名稱,將該文件作為附件附后即可。
轉發、批轉性通知的正文可根據實際情況寫作,有時,用一句話引出轉發、批轉的文件,并說明轉發、批轉的根據和提出執行要求。也可分緣由和指示兩部分來寫,緣由寫明發文的根據或表明態度,提出執行要求;指示部分說明所轉發、批轉文件的意義,并指出具體做法,提出措施和要求。
布置工作和安排活動的通知,規范性強,文字較多,需要從實際出發,力求高視點,有預見性、針對性。寫作時先概述發文的原因、目的或基本情況,再提出原則及具體明確的要求、措施、辦法等。內容多時采用分條列項的方法來寫。
告知事項的通知,是用來通報情況、傳遞信息、交代事項的,只要寫清應知應辦的事項就達到了目的。如會議通知,人數較少的一般性會議通知,只需簡要寫明會議的名稱、目的、時間、地點、與會人員、準備事項(如準備材料、文件、論文等)即可。內容比較復雜、日期較長、與會人員較多的會議,要寫清楚會議名稱、目的、議題、期限、報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準備事項、食宿安排、差旅費報銷方法以及籌辦會議單位的名稱、聯系人、聯系地址、e-mail地址、電話、傳真、電掛、去會地路線等,與會議有關的項目不能出現差錯和遺漏。